老板授意厨师熬制“老油”,结果双双被拘,并禁止从事食品生产!-j9九游会登陆入口
来源:红厨网 2021-08-31 11:32:25
在老板授意下,火锅店厨师正在熬制“老油”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8月2日,记者从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获悉,利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就一起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向该院提起公诉。
来源:广元晚报 | 记者:文煜凌
cctv今日说法 | 记者:白敏 李绍鹏
△图片来源:摄图网
老板授意厨师熬制“老油”
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2020年9月中旬至2020年12月下旬,30岁的利州区人董某某在经营市城区某火锅店期间,为节约经营成本、提升火锅口感,授意厨师范某某(31岁,利州区人),将顾客吃剩下的火锅锅底回收后在店内厨房进行过滤并熬制成“火锅老油”再销售给新顾客食用。
2020年12月26日晚,两人被利州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和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联合执法检查中现场抓获。
联合执法人员当场从厨房内查获并扣押炼制好的回收“火锅老油”83公斤、半成品回收“火锅老油”70公斤、当天过滤好的火锅锅底油12公斤以及如何在火锅底料中添加“火锅老油”的配料表1张(张贴在厨房墙上)。
案发当日,该火锅店当日营业额为2338.3元。
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老板厨师即将一同受审
经查,2011年10月21日,董某某因犯盗窃罪,曾被朝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0年12月28日,董某某、范某某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利州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次年3月9日,两人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察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该案由利州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董某某、范某某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在讯问阶段,董某某、范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董某某、范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被告人董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建议对被告人范某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图片来源:摄图网
起底黑心火锅店
2021年5月19日,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人民检察院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公告》,凡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月30日,在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古今天下”火锅店消费过的食客,可以凭借消费凭证申请赔偿款。
据了解,“古今天下”火锅店在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一度非常火爆,门店每天爆满,深受食客喜爱。然而,2019年1月30日,在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这家店发现可疑之处。
在火锅店的操作间里,有一台油水分离器,油水分离器旁和库房的走廊边,都放置了三个塑料桶,分别装着回收的废弃油脂和已经制作好的火锅底油。六个桶规格相同,外观上看不出任何区别,非常容易混淆。
这个不寻常的细节引起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
△图片来源:今日说法
紧接着,执法人员发现,这家火锅店的销售记录也不对劲。
以其经营规模和经营状况,这家火锅店每个月产生的废弃油脂应不低于1500斤,但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月30日,“古今天下”火锅店仅销售两笔废弃油脂,重量也只有200斤。
根据调查到的线索,执法人员怀疑火锅店涉嫌使用废弃油脂。经查,执法人员在距离“古今天下”火锅店3公里外的一个村庄,发现了火锅店炒制底料的作坊。
经询问,火锅店老板雷某承认,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月29日期间,使用废弃油脂加工清油火锅底油。除雷某本人,知道火锅底料有问题的,还有火锅底料的炒制师傅李明亮(化名),和负责火锅底油分装的师傅李某乙,两人是一对兄弟。
2019年3月,该案件被移交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侦查。2019年4月3日,检察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了火锅店的经营者雷某及其两名员工李明亮、李某乙。
△图片来源:今日说法
法院判罚447万余元
被捕后,雷某却矢口否认使用废弃油脂。但通过调查,警方掌握了废弃油脂收集方式以及火锅店的备份账目,证据确凿。
2019年7月9日,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发现,2015年八九月份,在新疆打工的哥哥李某乙受其弟弟李明亮的邀约,赶回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开始在火锅店帮工。这与警方认定的作案时间,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有较大出入。
警方展开外围调查,据李明亮手机上与雷某的聊天记录显示,2018年4月20日,火锅店就已经在使用废弃油脂制作的地沟油。围绕作案时间,警方对涉案人员的犯罪金额进行了重新认定。
自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古今天下”火锅店共计销售有毒、有害火锅14142锅,按照红锅销售价值每锅39元、清油鸳鸯锅中红锅部分价值每锅26元计算,火锅店销售额达44万余元。
△图片来源:今日说法
废弃油脂俗称地沟油,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食用。长期食用,轻则引发肠、胃、肝等脏器疾病,重则可能引发癌变。
案件中,数以万计的消费者食用了有毒、有害火锅。该案性质恶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综合考量,以价款10倍的赔偿方式,要求雷某进行赔偿。
2020年4月22日,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明亮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被告人雷某、李明亮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被告人李某乙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火锅店经营者雷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4478240元,由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雷某提起上诉。同时,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人民检察院对宣判结果提出抗诉。检察机关认为,一审法院对于三名被告人五年竞业禁止的处罚过轻,应为终身竞业禁止。二审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除采纳抗诉意见改判为终身竞业禁止外,其他维持原判。
△图片来源:今日说法
近年来,四川省在打击回收、生产、使用“回收油”上屡屡使出重拳,省内多家餐厅老板及厨师已被刑拘及重判。尤其是今年开展的“春雷行动2021”,更是让不少餐厅经营者和厨师闻风丧胆、不寒而栗。
因此,厨友们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当了无良老板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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